50-60年代:也许是爱情的黄金时期-点评中国爱情 谢立
现在恋爱或结婚的年轻人,他们的父辈是五六十年代陷入爱情与婚姻的。那个时候的人多数初恋年龄在21岁以上,“早恋”是公认的坏的行为;那个时候的人从首次约会到拉手的时间在20天以上,再到接吻又要花费25天,几乎没有婚前性行为;那个时候的人把恋人叫“对象”,把结婚叫“办事”,把妻子叫“家属”……
听上去刻板而可笑,但不是呀,那个年代有那个年代的浪漫,就像《青春之歌》中刻画的,虽然有出身立场等等限制,年轻人终究是年轻人,大量的跳舞联欢使因邂逅相识的夫妻占到相识方式的三分之一,比例和现在一样高。数量空前的大学生夫妻,婚姻最稳定,外遇最少。也许太柏拉图了一点,但过分看重精神与过分看重肉体究竟哪个更坏呢?
也许那个年代才是中国人爱情的黄金时期:既有自由又有诚意。父母婚姻的榜样也使现在的年轻人不致走得太远。
每个时代都有它的牺牲品。一位20世纪50年代回国的印尼华侨女孩子,在大学时以美丽和才华赢得了“一个连以上”男生的追求,但她以“读书期间不谈恋爱”为由拒绝了他们所有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一个年轻人很少的单位,一年一年分配来的大学毕业生都比她小,岁月蹉跎竟至独身。现在,当年的男同学们很乐意帮助她,但体弱多病的她益发自尊而矜持,闲时弹弹钢琴。
这样的故事只有那个年代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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