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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利者多虑 机会最易溜走

来源:原创/搜整 发布:大学生 13

互利者多虑 机会最易溜走

宾夕法尼亚大学组织心理学家亚当·格兰特在著作《沃顿商学院最受欢迎的成功课》中,为我们介绍了许多实例。书中格兰特将为他人花钱的人称为给予者(Givers),他认为这些人在社会上能取得最大的成功。

格兰特将人分为给予者、索取者(Takers)和互利者三种类型,并加以分析。给予者会注意对方想要得到什么,并在给予的过程中尽心尽力。相反地,索取者行动时优先考虑的是自己能不能从中获利。而互利者,则是在给予和接受之间寻求平衡。

换句话说,给于者是专注付出的人,索取者是专注攫取的人;互利者则是专注交换的人。格兰特指出,在三种类型的人之中,能在事业和经济两方面都得到巨大成功的是给予者。相较于只想着如何获取自身利益的索取者,最后能得到巨大利益的人,还是给予者。

为什么给予者会成功呢?

因为索取者身边的人都防着他,担心“这个人不知道又在盘算什么,该不会在想一些损人利己的事吧”,所以索取者很难得到旁人的帮助,因此离成功的目标就越来越远了。而互利者所想的事情是如何收回自己为其他人的付出,所以他们经常在脑海中敲着算盘:这个人真的会把我为他付出的那部分还给我吗?这种行为让互利者无法及时采取行动,结果机会就白白溜走了,因此他无法抢得先机。

与这两者相比,给予者由于把对方的事情放在了第一位,互惠原理的作用使他能在许多事情上拔得头筹。再加上给予者在花钱时,会站在对方的角度,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才出手,因此接受的人都会觉得很暖心。

如此一来,不论于公于私,给予者能得到更多人的帮助,所以更容易在社会上取得成功。

格兰特在《沃顿商学院最受欢迎的成功课》一书中所讲述的内容,正好支持了第四个原则所衍生出来的想法--把钱花在其他人身上,就能产生远超过金钱本身的价值,而且最后,它们还会回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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