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邻里之间-况且他人确实容易出问题,我们何乐而不为
邻里之间邻居姓甚名谁,做什么生意的,我不太清楚。我只知道他们是一对中年夫妇,有一儿一女在外求学。我们同住一单元,共用一个电表。接到电费单之后,两家才有机会碰碰头对对...
吴惠叔说:太湖边有个渔民嫁女儿,迎亲的船行到湖心时,突然起了大风浪,掌舵的船夫慌了手脚,船已经倾斜得快要沉了。众人都相拥着哭,突然新娘子掀开帘子走了出来,一只手把住船舵,一只手拉住船篷的绳索,调整船的航向快速行驶,直接抵达了新郎家,连吉时都还没错过。洞庭一带的人都把这事传为奇闻。有人指责她不守礼节,吴惠叔说:“她本来就是渔民的女儿,天天在船头撑篙摇橹,不能要求她一定像宋伯姬那样(死守礼教)。”
又听说我们郡有个焦家的女儿,不记得是哪个县的了,已经许配了人家。有个想做妾的人,用流言蜚语中伤她,新郎家想解除婚约。焦家父亲把官司打到官府,但那个谋划者设下的圈套很深,不仅有确凿的人证物证,甚至还有人自己承认是焦家女儿的相好。焦家女儿见事情紧急,竟然请邻居老妇人带路到了新郎家,登上厅堂拜见婆婆说:“我和媳妇不一样,贞洁与否是有明证的。我与其在官府和媒人面前出丑,还是被人诬陷,不如在母亲面前出丑。” 于是就关上门脱下衣服,请婆婆查验。官司立刻就解决了。
这比那个驾船的新娘子更不合礼节了,但在危急存亡的时刻,有时是不得不这样做的。讲理学的人动不动就用 “一死” 来要求别人,这不是通达的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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