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身兴趣为他人贡献力量后,能够得到的第二个可喜的“副作用”是获得幸福感。简单来说,人类是能通过为他人付出而得到幸福感的一种生物。
为他人付出是一种利他行为(Altruism),所谓的利他行为并不是大家所理解的那样一-非得牺牲自己来照亮别人。举例来说,当你活用自己的强项,帮助朋友或认识的人排解烦恼,让他们能够早日脱离苦海,之后你就会体验到一种助人的舒畅感。对方松了一口气的表情,会让你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你会有一种幸福感。
能够为别人的幸福尽一己之力,这种美好的感觉也同样会联结到你的身上。因此,利他行为,其实不只能让别人获益,也会让自己有所收获。
世界上的许多大富豪都是“利他行为”的达人。看看比尔·盖茨、巴菲特等人,他们将自己的兴趣发挥到极致、通过再投资的金钱螺旋,创造出富可敌国的财富之后,他们无不积极地投身到慈善事业中。
为什么这些大富豪要把钱用在别人身上呢?因为这些贡献,能让他们获得幸福感。“我的存在对其他人来说具有意义,我拥有帮助别人的能力”这种精神上的满足感,是只会“赚大把钞票”的人无法体验到的。因此,许多大富豪会把金钱投入许多不同的地方,在建立了金钱螺旋之后,就去实践“把钱花在别人身上”这件事。
事实上,研究以如何让人生过得更加充实为主要课题的正向心理学(Positive Psychology)后,就会发现--把钱花在别人身上,远比把钱花在自己身上,更能够提高自己的幸福指数。美国俄勒冈大学的威廉·哈博(WilliamT.Harbaugh)教授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他想知道一人们为了其他人自发地去花钱与以强制征收方式被迫捐出钱两种情形,脑中的活动会有怎样的差异。
在这个实验里,实验方会在受试者的虚拟账户存进100美元,然后告诉他们,这100美元中有一部分会被当成税金强制征收,用来帮助贫困的人。剩下的余额则可以选择留给自己,或捐赠出去。
从结果来看,无论是捐出去还是留为己用,大脑感知到喜悦时会产生反应的尾状核和伏隔核,都活跃起来了。差别是自发性捐赠的受试者,他们的大脑更加地活跃。
从这个实验可知,不管是强制还是自发行为,只要能用自己的钱来帮助需要的人,对人们来说都是一件开心的事。不过当你是自愿贡献时,则会得到更大的喜悦。
我们没有能力像大富豪一样出手阔绰。可是当我们看到有困难的人时,仍然可以选择用金钱以外的方式来帮助他们。在这里和各位读者分享一个最近几年在国外颇为盛行的贡献方式--寒冬来临时,把自己不穿的厚外套找出来,附上一张写着“最近天气变冷了,请穿上这件外套暖和暖和吧”的纸条,将它挂在电线杆上。
如此一来,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就可以穿上这些衣物,抵抗寒冷了。“我相信自己挂在电线杆上的外套,一定可以为流浪者在寒冬中增添一丝暖意。”仅仅是产生这个念头,就能让一个人体验到幸福的滋味。
当然,如果你通过自己的兴趣帮助他人,会为你带来更大的幸福感。不论是捐钱还是把外套挂在电线杆上一这种助人的行为,任何一个手上有钱或有一件不穿的外套的人都可以做得到。但如果是利用自身兴趣所积累下来的能力、知识以及人脉来助人,那就成为只有你才能做得到的好事。
如此一来,你将获得无可取代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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